前言
2020年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年份。特别是对于我们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行业的人来说。很多新的规定和条款都在2020年开始生效,比如说IMO2020,又比如说INCOTERMS2020.如果说IMO2020给我们国际物流行业定下绿色环保的基调,那么INCOTERMS2020则为我们国际贸易参与的买卖双方以及涉及到的广大第三方划清责任,风险,义务等范围。
一 什么是INCOTERMS
《国贸条规》(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通常简写为Incoterms)是国际商会所制定关于国际贸易用语的国际惯例,它的副题为《贸易条件的国际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第一版为制定于1936年的《Incoterms 1936》,多次修订至今最新版本为2010年9月27日公布,并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的《Incoterms 2010》。
二 INCOTERMS的历史时间线
(1)1812年,FOB术语首次被运用到英国的法院,这个FOB条款后来被认为是INCOTERMS的始祖。而此时第一次工业革命正如火如荼。
(2)1895年,83年后,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第二个术语CIF诞生。
(3)1936年INCOTERMS初版,开创了规范国际贸易的旅程。
1936年,我们今天所说的INCOTERMS正式诞生。1936年,ICC发布了第一版的INCOTERMS和详细的解释,第一版本有6个条款。这是历史上规范国际贸易的第一次尝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4)INCOTERMS1953修订版
1953年,随着二战结束,INCOTERMS第一次修订版本出现。由于铁路运输的方兴未艾,此版本增加了3个非海运的条款,分别是FOR FOT DCP(详细的是Free on Rail, Free on Truck, and Delivered Costs Paid)。EXW条款也被添加进来。
(5)INCOTERMS1976年修订版,
此修订版中FOB AIRPORT INCOTERM条款被引入,以区别传统的FOB条款。这条款主要是运用到空运运输中。
(6)INCOTERMS1980年修订版
1980年,由于集装箱运输份额极速增长,2个新的INCOTERMS的条款被加入,FRC和FCI,这2个条款就是今天广为人知的FCA和CIP条款.
(7)INCOTERMS1990年修订版
1990年版本,为了适应国际上的多式联运,INCOTERMS做了广泛的修改。这些改变是为了适应电子数据交换(EDI)日益广泛的运用。
(8)INCOTERMS2000年修订版
2000修订版主要:1是为了明晰意图做进一步简化,2还有更好的明确各方的清关责任划分。
(9)INCOTERMS2010年修订版
2010版本:四个INCOTERMS条款(DAF,DES.DEQ,DDU)被剔除。2个新的DAT DAP被引入。使得INCOTERMS条款达到11个。同时还做出相关修改,使得买方和卖方有义务在信息交换方面相互合作,以此来作为安全保障的一个措施。
(10)INCOTERMS2020:COMING SOON
三 INCOTERMS主要作用
规定买卖双方对货物风险负担的分担,亦即规定在一笔买卖中,卖方应于何时何地将货交付买方。在卖方将货物交付买方之前,货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在卖方于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买方后,货物的风险负担即转由买方承担。
规定买卖双方对货物费用的分担,亦即规定在一笔买卖中,何种费用包括在售价中由卖方负担,何种费用不包括在售价中而由买方负担。因此,贸易条件可用以表示买卖标的物的价格结构。
规定由何方负责洽订运输、投保、申请输出入许可证及办理通关,买卖双方有何通知义务,卖方应提供何种单据。
总的简而言之就是:规范国际贸易履约,方便理清买卖双方的各自责任,风险,费用等。
四 现行版本INCOTERMS 2010主要内容
目前最新的版本是《Incoterms 2010》,是国际商会在2010年9月27日公布的,并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与上一版本即2000年1月1日生效的《Incoterms 2000》相比有如下变化。首先是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其次删除了《Incoterms 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仅保留了DDP(Delivered Duty Paid );此外还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DAP(Delivered At Place )。
Incoterms 2010贸易条件 | ||||
类别 |
简称 |
英文 |
中文 |
说明 |
E类 |
EXW |
EX works |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
“E”类(起运),包括EX 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 |
F类 |
Free Carrier |
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 |
“F”类(主要运费未付),包括FCA、FAS和FOB,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 |
Free Along Side Ship |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 |||
Free On Board |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 |||
C类 |
CFR |
Cost and Freight |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
“C”类(主要运费已付),包括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 |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
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 |||
CPT |
Carriage Paid to |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 ||
CIP |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 ||
D类 |
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
终点站交货(……目的地或目地港之指定终点站) |
“D”类(到达),包括DAT、DAP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
DAP |
Delivered At Place |
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 ||
DDP |
Delivered Duty Paid |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
上面的这个表格可能看起来有点费力,我网上找了个图,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这几个条款的含义SOURCE: https://internationalcommercialterms.guru/
上图主要可以这样理解
(1)买卖双方义务风险和费用的划分
橘色代表卖方义务,浅蓝色代表买方义务。黑色惊叹号代表风险转移点。
E类条款:卖方负责的事情最少,承担费用和责任最少,
从F类条款到C类条款再到D类条款:卖方的义乌和承担的费用逐步增加。风险转移点也逐步后移。
(2)有些条款只适用于水运领域(基本指海运)
比如我们最熟悉的FOB,CIF,CFR这3个条款,都是仅限于海运运输中。务必看清楚CPT,CIP的条款和CFR和CIF的不同之处。
(3)此图用生动的图片给我们点明:在不同的INCOTERMS条款下,(1)外贸公司如何给客户报价?(2)货运代理销售如何给他的客户报价。如果任何不明白,建议直接打开此图,对照实际,来确定正确的报价。当然INCOTERMS2020生效以后,必须要重新制图。
五 INCOTERMS2020版本的主要改动
此版本编辑队伍中首次出现中国和澳大利亚等地的专家,虽然队伍主力还是传统的欧洲专家。
国际商会经过多次会议,讨论了其150个成员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才修订出INCOTERMS2020版本。此版本将于2019年最后一个季度发布,并将2020年1月1日开始生效。
此版本条款将有如下主要改动(具体以正式版本为准)
1 去掉FAS条款
因为FAS条款在实践中很少被运用到。而且条款本身和FCA条款众多重合之处。于是INCOTERMS2020条款中将很有可能去掉这个FAS
2 把FCA条款展开,变成2个新的条款。
FCA是使用最广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约40%的国际贸易业务都使用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因为它用途广泛,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卖方地址,陆路运输终点站,港口,机场等)交货。 ),大多数时候都在卖方所在的国家/地区。鉴于上述原因,ICC正在考虑在FCA一拆为二,在此基础上起草两个新的INCOTERMS的可能性;一个用于陆地运输,另一个用于海上运输。
3 FOB CIF2个条款被重新启用到集装箱运输中
2010年版本中,ICC强调最好用CIP和FCA代替CIF和FOB,但是这2个条款实在历史太悠久,习惯成自然。行业内的人士都在使用FOB CIF。于是INCOTERMS2020将很可能重新规定FOB CIF用于集装箱运输中。
4 新条款:CNI
CNI是成本加保险,用来填补FCA和CIP之间的空白部分。
5 在DDP条款基础上,衍生出DTP和DPP2个新的条款
DTP主要是在目的港交货,DPP是在目的港港口以外的地点交货。
六 学习INCOTERMS条款的现实意义
上文历史可以看出,INCOTERMS从萌芽到目前的2010版本,已经200余年历史。从1980年修订版开始,ICC国际商会都每隔10年更新一次INCOTERMS条款。时光如梭,岁月荏苒,2020已经近在眼前。于是IMO2020修订版即将登场。
目前IMO2020山雨欲来风满楼,我们做货代销售的,不但要通知客户IMO2020实行带来的仓位紧张,运费上涨。更要和客户解释LSS费用无论在FOB条款和CIF条款下,为何总是要SHIPPER承担?要想解释的通,必须左手IMO2020,右手INCOTERMS2020,融会贯通,才能打通外贸和货代的任督二脉,才能无往而不利。
参考资料
(1)https://www.export.gov/article?id=Incoterms-Overview
(2)https://iccwbo.org/media-wall/news-speeches/icc-releases-incoterms-2020/
(3)https://www.icontainers.com/us/2018/10/16/history-of-incoterms/
(4)https://www.shippingsolutions.com/blog/beginners-introduction-to-incoterms
(5)https://www.globalnegotiator.com/blog_en/incoterms-2020-main-changes/
(6)维基百科